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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天津市凯尔翎公益基金会通过等级评定审核获得免税资格!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民政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津民发〔2012〕50号),经初评、终评、公示,已全部完成2019年度天津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评估工作。经评估资格审核、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实地考察、评估专家组的复核和审定,天津市凯尔翎公益基金会获得公益类社会团体3A等级!

 

同时,天津市凯尔翎公益基金会获得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和天津市民政局公布的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感恩社会的认可!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
市属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




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税收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向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的公益性捐赠可享受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其中,企业通过这些社会组织,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这些社会组织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家另有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今年5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对于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作出新的规定,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新规将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评估等级3A以上(含3A)、前两年度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列入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并对社会组织年度公益慈善事业支出比例和管理费用比例作出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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